此皆后人之不明,姑惜巳身之太过,日月积累,酿出别证,以致死亡,尚不觉悟,良可衰也。 因阳明胃实者,由外邪入胃,从胃热而化为热邪,热甚则胃中津液立亡,故不利。
如治与病合则不言,不与病合则极言不是,从中添减分两,偶然获效,自矜其功,设或增病,咎归医士。[眉批]难道不云觅些三七,麝香,一切破血之药乎。
今见胀而响,是少阳之火浮于上也。学者苟知精气为饮食之本,从精气上消息不食之故,便合钦安之法,而得不食之源,于治胃病乎何难。
由此观之,仲[1]符原本作"孚",据文义改。二证虽不足以蛊论,然而治蛊之法,未始不可以二证概也。
若内伤已久,元气将脱之候,脉象亦有极紧、极滑之形,又尚得以寒痰目之乎? 真火与君火本同一气,真火旺则君火始能旺,真火衰则君火亦即[1]衰。